关于开展教案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
来 源:本站 作 者: 日 期:2017-03-30 09:37:26 点击:
内容简介:各学院(部):为了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案编写的规范化水平,经教务处研究并报学校领导同意,决定开展教案检查评比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1.检查评比对象:各本、专科专业2016年上学期和下学期各门课程的教案。
院教发〔2017〕9号
关于开展教案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(部):
为了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案编写的规范化水平,经教务处研究并报学校领导同意,决定开展教案检查评比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检查评比对象:各本、专科专业2016年上学期和下学期各门课程的教案。
1.检查评比步骤:
(1)各任课教师向所在学院(部)呈交自己讲授的每一门课程的一套完整的纸质教案;
(2)各学院(部)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(主任)组织各教研室主任依据《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案基本规范》(见附件1)对本院(部)全部教案进行检查评比,填好《教案检查评比情况登记表》(见附件2)自存,并以教师数25%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案。
(3)教务处组织各学院(部)分管教学的副院长(主任)和学校督导员对各学院(部)推荐的教案进行评比。
2.检查评比时间;
(1)各学院(部)检查评比及推荐工作于5月27日前完成;
(2)学校评比工作于6月7日前完成。
3.检查评比处理:
(1)对学校评出的优秀教案发给优秀教案证书,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。学校组织优秀教案的展览与观摩。(2)对学院检查评比中发现的不合规范的教案限期整改合格。学院(部)于9月30日前再次检查限期整改过的教案,对不合规范又不进行整改的教案,报教务处向全校通报,并再次责成整改直至合格。
4.检查评比要求:
(1)全体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要积极参加教案检查评比工作,充分利用检查评比前的时间整理好本人2016年上、下两个学期所授各门课程的教案,并按学院(部)要求送交教案参检参评。
(2)各学院(部)要专门召开一次做好教案检查评比的教师会议,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和《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案基本规范》,安排落实本院(部)教案检查评比工作。
(3)抓好重点,促进全面。本次教案检查评比的重点是各本科专业课程教案。各学院(部)要抓重点,树典型,促进教案规范水平全面提高。
特此通知
教务处
2017年3月30日
附件1: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案基本规范
附件2:教案检查评比情况登记表
(附件1、附件2可以在学校教务处官网“下载中心”下载。)
附件1:
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案基本规范
教案是教师实施课程教学的蓝图。为了促进教师做好教案编写工作,特制定本规范。
一、教案的涵义
教案是教师以课程教学大纲或实验大纲为依据,对教材内容进行合理组合,以课时或节次为单元,将教学原则、教学方法贯穿于知识要点的讲授设计之中,精心编写的用于课程教学的书面文字。
二、教案的构成
1. 教案扉页
教案扉页包括:课程名称;使用教材及其出版社;授课专业和班级;计划学时;授课教师;授课时间;主要参考文献等。
2. 教学内容安排与学时分配表
教学内容安排与学时分配表包括:本课程全部单元的授课内容纲目;每教学单元的学时分配;与教学单元适配的学生作业。
3. 教学单元教案结构
(1)教学单元题目:题目能概括单元基本内容或能反映单元主要知识。
(2)教学目的:指单元教学要实现的目标,亦即学生通过单元学习,要收到的预期效果。
(3)教学难点:指单元中的难以理解掌握的知识点。
(4)教学重点:指该单元中的重点知识和技术技能。
(5)教学时数:指完成单元教学所需的学时。
(6)教学过程:通常包括新课导入;新知识的讲授与练习;单元教学小结及作业布置等。其中“新知识的讲授与练习”是教学过程的主体部分。
三、教案编写要求
1.做好教案编写的准备工作。
(1)教案编写是以备课和了解学生为前提的。教案编写前,教师应该深入钻研教学大纲、实验教学大纲、教科书、教学参考书和科研教研文献资料,恰当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,较充分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、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等。
(2)教案编写以教学过程的设计为主要内容。教案编写前,教师应该做好讲授层次设计、演示设计、语言设计、板书(或辅助课件)设计和学生练习设计等。
2.精心编写教案。
教案一般以2学时或以教科书的某章一节为教学单元,在认真备课、精心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编写。单元教案应结构完整,逻辑严密,层次分明,语言通顺、简练、达意,书写工整,图表规范。如果利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,则应在教案相应处加以注明。
3.教案编写较之课程施教要有一周以上的提前量,不能无教案上课。
4.教案用“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备课本”书写,也可用电脑打印装订成册。
电脑打印装订的教案规格原则上应与学校印制的备课本规格一致,或者符合所属学院(部)的统一要求。
四、教案管理
1.教研室应组织同头课教师开展课程教学研究,交流课程教学经验,要督促本室教师认真备课、编写教案、适时更新教案等。
2.督评办和学院(部)每学期末检查本学期授课教师的教案,并把对教案的评价纳入教学评价之中。
3.教师要保存好所授课程的全部教案以备各种检查。教师若离职,则及时向原工作学院(部)提供所授每门课程一套教案。
4.各学院(部)要求相关教研室保存好离职教师呈交的全部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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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姓名 |
职称 |
学历 |
课程名称 |
教案检查评比结论 |
向学校 推 荐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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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 |
规范 |
基本规范 |
需要整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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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(部)检查评比小组组长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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